查看原文
其他

洪峤,被执行死刑!

新法治报 2023-09-22
“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主犯洪峤,今日被执行死刑。

据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3年5月7日,西双版纳中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洪峤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2年6月27日,西双版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洪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洪峤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洪峤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西双版纳中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洪峤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案件回顾——


2020年7月9日,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月离开南京居住的小区后失联。据媒体报道,7月13日,李某月的男友洪峤曾陪李的父亲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并声称李某月“偷走了他5万块钱”。

李某月离开小区的监控视频截图

7月17日,李某月父亲接到南京警方通知,李某月已于失踪当日晚到达云南西双版纳。

8月4日,西双版纳州勐海县警方通报,经缜密侦查,发现李某月的男友洪峤(男,24岁,江苏南京人)等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3日,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将洪峤、张晨光(男,21岁,江苏宿迁人)、曹泽青(男,20岁,江苏南京人)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遗体。

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掩埋。

此前报道:刚刚宣判!死刑!



内容来源: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长安街知事
编辑:汪红

往期推荐



痛心!江西一民警倒在办案途中,年仅38岁

暴雨来袭,他们奋勇向前……

中纪委通报:6人被查



点击在看,让更多人看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